风险代理受案
 

本所对不涉及法律禁止风险代理的案件按下列程序进行风险代理的受案:

1、电话预约

2、表格下载与填写

3、预定见面时间与地点

4、携带瞄与律师初步面谈

5、出具保密承诺,证据收据

6、几日内开展案情研讨会

7、进一步沟通案情

8、几日内二次案情研讨,通知客户是否受理该案

9、签订合同、办理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10、律师正式办理业务

11、执行款的划拨与材料返还

12、如未受理,将客户证据材料退还,并承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13、委托关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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